1)64、第六十四章_穿进语文书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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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十八岁之前,我还叫沈诸。

  三岁的候,我就经嫌弃我的名字了。

  李远。

  能指望一个高中辍把女生肚子搞大的父亲想出什么好名字?

  我姑且当做想让我像李世民一样“弃繻怀远志,封泥负壮情”,可事实上,恐怕根本知道这首李世民的诗。

  没错,我就是那种被期待的孩子。

  我的母亲生下我的候才15岁,还在刚刚上高中的年纪,因早恋偷尝禁-果和同样未成年的父亲私奔。

  们以象牙塔外是一座更美的塔,可现实却在告诉们,读书到底带来了什么。

  逃离父母去遥远的南方小镇打工,个人挤在一到二十平的宿舍里,当然还包括我这个“累赘”。

  生下我没几天,们就当我是个累赘了。

  我的童年一直在父母无尽的争吵中度,们吵架的候,我就去楼道的路灯底下看书。

  母亲以前偶尔会耐烦地给我念念童话故事,我记忆很好,没多久就能融会贯通认得汉字。在们以我还醉心于儿童文的候,其实我早就在隔壁收废品大爷淘来的书堆里打滚了。

  四岁读《资治通鉴》,五岁读《简史》。

  父母的无知刻在告诉我,文化是多么的重要。

  终于在我五岁的某一天,母亲罕见地对我和风细雨,说要带我去市里最大的图书馆看书。

  我看着她紧张忐忑地模样就知道,们打算抛弃我了。

  随她去吧。

  我没那么在,在图书馆废寝忘食阅读了一整天,我读了少生物作品,对摩尔根的《基因论》最感兴趣。

  正当我打算进一步了解dna、染色体、rna之的关系,图书馆要闭馆了。

  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管理员想送我回家,我只能告诉她:我爸爸妈妈是故抛弃我的。

  她又想把我送去警察局,我理智地析了接下来我会遇到的状况:警察会寻找我的父母,如果找到了,父母很有可能再次丢弃我,下次也许我会被贩卖器官的人贩子抓走,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如果警察找到我的父母,就会把我送去孤儿院,像我这么大经记事了的孩子很难被领养,有可能一辈子都要在孤儿院里度。

  她果然犹豫了。

  她是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决定暂收留我。

  后来暂变成了永远,她告诉我,以后我再也会被抛弃了,她就是我的亲人,让我叫她小姨。

  小姨姓沈,她给了我一个新名字:沈亦。

  【亦莫恋此身,亦莫厌此身。无恋亦无厌,始是逍遥人。】

  我想她是真心希望我忘却身世烦恼的,因接下来几年,是我度最温暖的光。

  我喜欢人和人之的这种麻烦的情感,但我却喜欢她。

  然而美好的光终究有尽头。

  小姨结婚了,男方家庭希望我成们新家庭的累赘。

  没错,又是累赘。

  看到她我据理争,每夜哭到睡着的模样,我还是动摇了。

  我经可以己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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