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八十四章、三叔和妹子_都市版英雄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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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程空起身,一起打麻将的三个副局笑言程主任的技术高超,杀得自己丢盔卸甲,如果不是牌局散了,自己就得光着身子出去了。

  要不说当领导的会说话呢,这么几句话一捧,程空看向他们的眼神就变得更加柔和了。

  都是好同志啊,值得提拔,值得培养。

  程空感觉很爽,心情也很愉快,离开邮电宾馆之后,郑小兰拒绝了派车送,与程空走在了一起。

  待到那几位副局欢送的身影都看不见了,程空才笑道:“小郑谢谢了啊。”

  今天的业务牌基本上算是郑小兰拉来的,程空送堂妹去双都,正担心要用钱,这笔钱倒算得上久旱遇甘露了,再说了,人家小郑也是堂堂秘书,为自己搞庆功宴,也是做得漂亮。

  于情于理,程空感觉自己都要感谢一声。

  对于程空的感谢,郑小兰呵呵一笑:“程哥,我们之间还用说这些?他们几个都想要调动一下位置,组织部已经在研究名单了,我们就是帮着敲敲边鼓。”

  程空点了点头,虽说这事,自己不插手也行,不过感觉有些过意不去,自己知道该怎么办就行了。

  回到家,两件包裹放在客厅里,一件长条形,一件圆形。

  程空打开一看,果然是大枪与弓箭,也不打搅看电视的父母,程空拖着大枪与弓箭就上了楼顶。

  程空站定八步丁,双手持枪猛力一抖。枪身起伏,枪头犹如凤头乱点,一股巨力反窜回来。抖得程空双手差一点没拿稳。

  果然是把好枪,程空摸着大枪就有些欢喜。

  这枪弹性极好,由于是白蜡杆所做,其上自行泌出一层蜡质,使得双手握在上面既能够顺势滑动,却又不会轻易脱手,不粘汗不黏手。

  俗话有云。剑为百兵之君,自古使剑便被誉为君子之道,古代的读书人不但要习用文墨。还用练习剑法,以求光明正大。

  而棍则为百兵之首,兵器里面,最好练习的便是棍法了。刀则为百兵之帅。一刀劈出。鬼神易辟,其势凶猛快捷,有着一去不返之气势。

  至于大枪则为百兵之王,自古以来,枪技都是最为炫目的武技,例如三国之时,使用青龙偃月刀的关圣人就是一刀劈出,快。猛!敌人尚未看见刀光,人头却已飞上天去。

  而擅使银枪的赵子龙则是枪法如神。即便是百名悍兵包围,也能够一招凤头点百花,杀出重围去,足见其枪法之神。

  就连有着百兵之魁的戟,其招式也是脱胎于枪法。

  程空按照慕容雪所传授的法子抖了几枪便将大枪收入空间袋,这深夜时分,在楼顶抖枪,未免有些扰民。

  收好大枪,程空拿起那张弓,装上弓弦,拉了拉空弦,感觉力道十足,还算满意。

  当然这把弓比起自己从英雄世界里复制出来的大弓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程空双手一拉,只需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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