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四章 吾家有女初长成_重生就得支棱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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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夜喧嚣,蝉鸣嘒嘒。

  兰湖小区。

  三幢402,江家。

  卧室里江虞婉刚洗完澡,穿着运动短裤和小背心,盈盈一握的腰肢露在外面,不过搭配她的身材来看,并不显得瘦弱,一个弯腰拎袋子的动作,即使腰腹收缩,也没有出现任何褶皱,弹性惊人。

  她属于那种典型的看着挺瘦,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特别是平时穿宽松校服的时候,但是其实还挺有料的姑娘。

  家里毕竟是开饭店的,营养上肯定不会差。

  不然她那个厨师出身的女儿奴爸爸,还不得心疼死啊。

  总的来说今天江虞婉是很开心的,虽然被李丘泽的一首《那些花儿》,骗去不少眼泪。

  她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揉了揉还没干透的头发,拍拍头顶道:“不再是孩子了噢,江虞婉同学,该有点大人派头了。”

  说完从纸袋中掏出一件礼物,很有仪式感地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小剪刀。

  “这是丽丽送的,我猜是饰品,银项链或者银耳钉,丽丽最爱打扮。”

  之所以是银的,因为朋友们都知道,她对银制品情有独钟,刚好银价也不算很贵。

  小心翼翼地将礼品拆开,连包装纸都没损坏。

  里面是只小巧的粉色塑料盒,其中果然静静躺着一条细细的银项链。

  “干嘛送我一箭穿心啊,真是的。”

  江虞婉埋怨了一句,不过脸上并没有任何埋怨的表情,笑嘻嘻拿到脖子上,对着镜子照了照。

  不错,喜欢。

  只希望戴出去不要让人误会才好。

  接下来又拆了两个,朋友们都花了心思。

  一只她最喜欢的动画片《千与千寻》中无脸男的公仔,虽然看起来有种恐惧的感觉,但是寓意很美好,意味着守护。

  一本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这是她曾经想读没敢读的书,据说充满了黑色幽默和残忍。

  也有人用“仿佛用散发着消毒水气味的手术刀,对皮囊包裹下的人性进行犀利的剖析”来形容它。

  那正是她欠缺的东西,她甚至觉得如今十八岁的她连自己都没搞懂,就更别提去弄懂别人了。

  起身把它放入书架,江虞婉在心里定下了这个暑期要将它读完的计划。

  纸袋里还剩下最后一个没拆开的礼物,小洁送的。

  她会送自己什么呢?

  江虞婉满怀期待,仔细剥开包装纸。

  里面是一只狭长的小木盒,上面刻有“英雄”二字,打开之后,黄色的绒布中固定着一支现在已经不多见的英雄牌钢笔。

  还有一张纸条:

  “江虞婉同学,我现在将这支神圣的钢笔赐予你,我十岁生日时,爷爷送给我的,我一直觉得我不配用它,你自己看着办,将来不能学有所成,报效祖国,看你怎么对得起我的老兵爷爷。”

  “这……”

  手里握着钢笔,江虞婉一时间感觉压力山大,好像真被赋予了某种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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