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2页_末世之蛮荒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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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队伍开始吃人。从那时起,路途变得更为凶险。曾经共患难的伙伴,可能在第二天离奇消失。荒野上的丧尸渐渐少了,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白骨。

  卢志和抹了抹脸上的水,说:“我那时候已经很少跟别人结伴了。后来我想,反正到处找不到你们,还不如回咱们以前住的小区,在附近找个地方躲起来。运气好,没准会碰到你们呢?没想到,回去的路上碰到那帮人,被抓住了。刚好他们有个人受了伤,我还帮着包扎了一下。但我没办法接受……”

  卢志和顿了一下,停住了。

  陆志飞给他又浇了一瓢热水。他能猜到后来是怎么回事。——因为阿和是个还有点用的医生,他们想让他加入。只可惜这个人不识时务,不愿意跟他们一条心,更不愿意一起吃肉……,这个世界已经无所谓善恶了,但还是有不可逾越的底线存于人心底。它让一类人成为人,而另一类人则烂在了这混乱污浊的尘世的稀泥里。

  选择当人也并没有给他带来好运。他被关押,沦为一个菜人。那支队伍估计是沿途抓了不少落单的流浪者,这才让他能够活着回到他身边。但那些黑暗中的惨叫、残忍的杀戮,却会永远留在他记忆里,留在噩梦深处。

  陆志飞清了清发紧的嗓子,说:“我和九月也回去小区找过你。我们回去的时候,那边房子已经烧毁了……”

  那时候经常有地方起火。他们住的房子也在一次比较大的火灾中坍塌了。那次火灾牵牵连连烧了很久,在将附近流连的丧尸烧死的同时,也把一大片房屋烧成了焦土。同时烧毁的,还有陆志飞等他回家的希望。

  “早知道它会被烧毁,那时候急着还什么房贷!”陆志飞眼圈有点发红,唏嘘着开玩笑,说:“就该先领着你去国外,把婚礼先办了!”

  “二飞,”提起婚礼,卢志和想起了一件事,他微仰着脸说:“我把戒指弄丢了。我本来是用绳子系在胸前的,但后来不知什么时候绳子断了……,对不起。”

  陆志飞看着他,在他头上淋了一瓢水,说:“你傻吗?你活着就好了,惦记着那玩意儿干嘛?”

  卢志和微微笑了起来。

  洗好澡后,卢志和觉得像脱去了一层厚厚的壳,整个人都松快了不少。他穿了棉毛衣裳,把袖子卷起来,对陆志飞说:“换你来洗,我给你搓背。”

  陆志飞于是从厨房提来热水,麻溜地脱了衣服。他很高,瘦下来就更显得高。曾经,他很担心自己会发胖,变成那种一堵墙一样的老爷们,所以经常跑健身房,把身上的肌肉练得相当可观。那时候,他最喜欢穿个运动背心在家里晃荡,有意无意地在卢志和面前展示他雄壮的肱二头肌,像一只开屏的公孔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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