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章 郁闷_逆水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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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蜀王府哭灵,弄得母女三人眼睛和喉咙都有些不适,好歹她们是女眷,不用再继续熬下去。

  “如此一来,三娘还得在邺城待上一阵子,记得给西阳王写信,免得那边担心。”

  “母亲放心,女儿知道的,女儿在邺城多住一阵子,又能陪着母亲还有妹妹多说些话了。”

  王氏看着尉迟明月,叹了口气:“唉,接下来,四娘也不知道要等到何时了。”

  “母亲,此事已经不是家里能够决定的,还得看朝廷怎么定。”尉迟炽繁说到这里,安慰起妹妹来:“四娘莫要胡思乱想,无非是延后一些时日罢了。”

  尉迟明月默默地点点头,这种时候她除了沉默也不好说些什么,若是表现得急了,会让人诟病不孝,如果表现得不以为然,又容易惹得母亲急。

  你都这么一把年纪了,再不嫁人哪里得了!

  然后接下来就是那个路数:“我苦命的女儿呀...”说着说着眼泪就流出来,絮絮叨叨能说上一晚,尉迟明月已经吃过几次苦头。

  她就怕母亲如此,所以只能沉默,无奈等着别人安排自己的命运。

  按照事态展,她的婚礼怕是遥遥无期了,其中缘由,说起来就让人郁闷。

  杞王到蜀王府吊唁的次日,天子亦亲自到灵堂吊唁,蜀王的葬礼按着礼制有条不紊进行着,因为这个缘故,原本即将进行的天子大婚,自然也要往后延缓。

  原本云集邺城的权贵,本来是要参加天子册后大典,如今天意弄人,喜事被丧事取代,他们自然是要参加蜀王的葬礼,许多人和杞王父子一般,没有离开邺城。

  而身为蜀王的孙女,西阳王妃尉迟炽繁自然也得留在邺城,为祖父守居丧礼,孙、孙女为祖父服丧为齐衰,若按周礼那么得服丧一年。

  当然这不是真的就要服丧一年,自汉以来,丧期之数,以日易月,一年十二个月,那么只需要服丧十二日即可。

  待嫁的尉迟明月同样要服丧,其婚事近期就不要想了,且不说她本人亦是蜀王孙女,其父尉迟顺,按礼得为亡父斩衰三年。

  三年就是三十六个月,若按以日代月,莫非三十六日就结束了?

  此乃大不孝!

  天子崩,太子即位后要以国事为重,所以在悲痛欲绝之下以日易月,这是可以理解的;重臣的父母去世,如果国事离不开他,那么天子下令夺情以日易月,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至于其他人,子为父服丧敢以日易月,三十六日后就回来继续当官,那就是大不孝,可以称之为恶行。

  蜀王世子尉迟惇,即将继蜀王位并继任丞相,要主持朝廷事务,所以天子必然会“夺情”,而尉迟顺、尉迟佑耆不可能有理由得到如此待遇,为亡父服丧期若是草草了事,这不是大不孝是什么?

  尉迟顺为蜀王在世诸子之中最年长者,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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