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百三十五章 背影_逆水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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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是国的基础,同居共财才是维系家(家族)的正确做法,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是错的,是不孝。

  对祖父母、父母不孝的人,不会对君王忠诚。

  朝廷若不把《民律》中一些错误的条款删除,就这么推行于世,过于强调“法”而轻视“礼”,必然导致家(家族)瓦解,忠孝也就成了无根之木,随着家的瓦解而烟消云散。

  这就是徐文远的观点,一经发表引来各方热议,许多有识之士随后撰文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声援他的主张。

  而那些拥护《民律》原稿的人们,这段时间以来仿佛哑巴了一样,连个像样的反驳文章都没有。

  当然没有反驳文章,因为徐文远知道自己的论点根本就没人敢正面反驳,“家国同构”可是决不允许任何挑战的信条,谁要驳倒他的论点,就得先把“家国同构”给否定。

  然而,谁敢?

  哪怕是刘光伯(刘炫)、刘士元(刘焯)都不敢。

  他喝了一杯茶,继续翻看报纸,看看今日有没有反驳文章,看着看着,目光一凝。

  报纸的一版,刊载了一篇文章,文章的标题是《背影》。

  作者未署名,用第一人称“我”,写了这篇文章,而文章的内容,说的是父子关系。

  “我”出生在光州,是一名“铁路工程师”,常年奔波于光黄铁路沿线,解决各种技术问题,当然,光黄线现在延长了许多,所以我和同僚们一起忙着修铁路。

  我和父亲的关系不是很好,确切的说是和继母的关系很差,所以“别籍异财”,自己和妻儿在外生活,每月将一半的工资汇给父亲,算是尽孝道。

  反正我能不回家就不回家,原因还有一个。

  曾今,我很有希望科举中选,但因为母亲去世后,家中生变,父亲续弦后又生了几个儿子,囊中羞涩,所以我被迫中断学业,读技校,务工挣钱养家。

  前途没了,我心中有怨气,所以能不回家就不回家,甚至不告而娶,父亲对此很生气,却未如继母撺掇的那般,到官府告我淫奔。

  前不久,祖母去世,我回家奔丧,在家住了几日,继母依旧冷冰冰的,我和弟弟们也没什么话说,至于父亲,依旧唠叨得让人心烦。

  因为朝廷要修铁路,我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太久,所以假期有限,不可能如在家务农的堂弟那样,为祖母服满丧期,于是等祖母下葬后,我便要离开。

  那日,父亲送我到车站,上了车找到座位,放好行李,我和父亲说了一会话,便和父亲道别。

  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车上坐着,不要走动。”

  我看向车外,发现对面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小贩等着顾客,若要走到那边月台,必须穿过铁道,还得跳下去又爬上去。

  父亲年纪大了,走过去自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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