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四十一章 代价_逆水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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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大族、豪强的刺史上任后,绝对能牢牢控制州政和军队。

  而现在,一个科举入仕的寒门子弟,带着几个青衣小仆上任,且不说会不会被老吏坑死,光凭这几个细皮嫩肉的仆人就想让军队如臂使指?

  兵痞或者老兵油子可不好对付。

  更别说就几个青衣小仆随行,搞不好在上任途中被人杀了然后冒名顶替。

  所以,宇文温一开始的设想是推动文武分途,地方官(总管且不论)偏向文职事务,最多管管治安,重大治安事件由军府负责处理。

  那么,刺史头衔里的“使持节都督某州诸军事”就该取消。

  这样好么?

  不好。

  治安事件,可大可小,但如何界定,很难分清楚,宇文温当过州官,能想象得出一旦剥离刺史、郡守的军权,会有什么状况发生。

  譬如,各宗族、村落为了水源地或者田地划分发生械斗,这种治安事件算大算小?

  说大,人家又不是要造反、抗税、对抗官府,不能当叛乱处置,而且宗族械斗自古以来司空见惯;说小,“参战”人员搞不好数千,死人也可能死许多,到时候地方官吃不了兜着走。

  然而没有兵的刺史、郡守又如何去制止械斗?

  如果让军府负责解决,首先府兵是亦农亦兵,平日里要种地,农闲训练,遇到战事应征出战,万一农忙时军府征集府兵去调解械斗,误了农时该怎么办?

  械斗每年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各地府兵为了解决治安事件时不时就得集结出击,耽误农时、耽误训练,万一当地府兵“番上”、不在当地了,又该怎么办?

  体制改革,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了引发新问题,现有的体制也许有许多不合时宜之处,也许有些不适应新形势,但执政者也不能一厢情愿,为了改革而改革。

  地方官文武分途,可以确保中枢对地方的控制,但代价就是降低行政效率、官吏增多导致冗员,这点必须有明确的认识。

  对于宇文温的利弊分析,杨济给出的解决方案倒也很直接,那就是“以史为鉴”。

  总管府一级是最大的行政建制,现在全国有三十八个总管府,适当裁撤合并,譬如缩减到二十个左右,一如宋时的“路”,明时的“省”。

  总管府军政合一,这在当年三国鼎立(西魏、东魏、南梁,以及后来的周、齐、陈)时是必须的,但现在中原统一,可以适当调整。

  总管府建制可以保留,但总管只负责民政,军权划出去,由都指挥使司掌军权,都指挥使司下辖指挥使司,对应州一级,都指挥使司负责总管府辖境内的治安,包括平定叛乱(小规模)、民变、械斗。

  国家那么大,州郡县那么多,中枢想要监察地方官,必须在各地设立监察机构,既然有了总管府的行政区划,那么按着一比一的配置,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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