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1章 取钱_人在东汉,开局公孙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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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可以松了一口气了。

  “听吴康招供,他怕尸体内脏的腐败味道招来怀疑,故而其利用职务之便,将他杀害之人的内脏塞入了那些让他缝补的死于非命的尸体体内。”

  “啪!”公孙度合掌,“怪不得那小子皮肉缝的那么细密,都是练出来的啊。”

  “多余的人肉,都被他喂食给了这匹大青驴了,看看这驴,那得是吃了多少人肉啊!”阳仪指着驴继续道。

  本以为众人会对吴康这种杀人狂似的变态行为很是反感,没想到却无人对此抨击。

  公孙度本来还很疑惑,可是一想到这个时代遇到饥荒,易子而食都成传统了,更别提罪犯的血肉了。

  “是个汉子!”柳毅听闫信讲过吴康的经历,对其的作为很是佩服,拍花子这种行为,无论古今,都是遭人唾弃的。

  一时间,大家的心情都很复杂,吴康的解剖分尸的行为常人难以理解,可是杀拍花子的做法却是在受到世俗道德赞扬的。

  过了许久,大家才从吴康一案带来的震撼中清醒过来。

  “散了吧,各自去忙自己的事。”公孙度一招手,示意大家快点做事,这洛阳城待不了多久了,实在没时间浪费。

  “阳仪,你安排下,咱们明日去一趟洛阳监狱,老木,伱也去!”

  公孙度向阳仪命令道,顺便也向木央示意。“诺!”木央恭敬回道。

  “主公,这驴如何处置?”一直小透明般的闫信,这时候才开口询问公孙度的意见。

  若是前世,公孙度必然是要直接杀了这驴的,可是在这乱世里,有个能使唤的牲畜不是个坏事,而且看这驴天赋异禀,说不定能培育出个变态骡子呢?

  “这驴是那吴康赠与你的,你自己处置吧。杀还是养,随你心意。”公孙度并没有强迫闫信,但是他能看出来,经此一事,闫信是将吴康视为朋友的,愿意按照其最后的嘱托好好对待这头傻驴。

  下午

  木央忽然拜托柳毅和阳仪准备车马,说是一起出去趟。

  柳毅好奇所为何事,木央只是淡淡回答了句:取钱。

  柳毅愕然,取个钱而已,用得着带五辆车?

  公孙度等人所居的馆舍位于步广里,地段还不错,一直是达官贵人的别苑居所,其靠近上东门,出城方便。

  而木央要去的地方叫做上商里,距离其实不远,上东门外,城外东北部,传为周朝时殷顽人所居,殷者,商也。当年被周朝俘获的大批商朝余孽安置在此处,他们没有封地,没有奴隶,为了操持生计,只能从事买卖,时间久了,这类做买卖的人就被称为商人,故此地也是商人的起源之地。

  在中国古代,商人的政治地位很低,所以上商里也不受待见,位于城外不说,还因为富商扎堆,时常遭遇乱兵劫掠。故而有能耐的富商,早就上岸摇身一变去地方当土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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