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二章_捡到一只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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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三十岁的余宁,今年夏天顺利升职加薪,成为公司里最年轻的经理。他是公司出名的工作狂、拼命三郎,把公司当家,把家当旅馆。

  关于两年前那个下雨天里捡到的流浪狗,余宁已经不再在意。他把关于青年的记忆封存起来,不去回忆。只有偶尔,某些时候,那些短暂的小片段会突然闪现在他脑海里,像天空中流星划过,咻——没影了,什么都没留下。

  他甚至没有一个人可以一起讨论、回忆一下青年。不,有的,那个医生,欧威。欧威在网上问过笨狗的近况,他单纯地关心着它。余宁告诉他,笨狗的原主人找过来,把它接了回去。这也不算是谎话,是事实。欧威替余宁觉得伤心,他安慰余宁,甚至还问余宁要不要到流浪狗收容站领养一只狗狗。

  “他被带回去挺好的,本来我就没什么时间陪他照顾他。”余宁说。

  他再也不想养狗了。

  麻烦,太麻烦。

  他最终没跟王瑞复合,但这两年也认识了几个人。可没有一个人能让他提得起兴趣,没劲。原来余宁就不是特别热情的人,现在年龄越来越大,谈过几次恋爱,热情也越来越难燃烧起来了。况且这城市就这么大的一个地方,圈子就这么小,认识来认识去还是那些人,没有任何新鲜感。

  有一次他跟一位大学生在酒吧的后巷接吻,有点忘情了那时候。某一个瞬间余宁真的以为自己爱上了这个青涩的大学生,他穿着T恤到酒吧,特别学生,特别可爱。余宁喝了点酒,头重脚轻,晕晕乎乎。接过吻之后那个青年脸都红了,他喃喃地说:“这里会不会有人路过?”余宁抬头看他,在昏暗的路灯下,青年的一双眼睛亮得好像天上的星星,清澈得余宁可以在里面看见自己的影子。

  就是那双眼睛,让余宁如遭雷击。他突然明白了这晚上为何这双眼睛让他如此着迷,如此情不自禁。

  他呆了很久,直到那大学生疑惑地问他怎么了。

  余宁放开他,一声不吭走了。

  有些不愿想起的东西不请自来,跑进余宁的脑袋里捣乱。他把这些记忆收拾好,封存起来,不让自己再有想起它们的机会。

  这一天余宁同往常一样,深夜才到家。

  上楼前他觉得肚子有点饿,家里的厨房都是灰尘,冰箱里也只有酒。他想了想,决定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些泡面、面包。

  在走进便利店之前,这个夜晚跟前两年度过的每一个夜晚一样普通、无趣。走进便利店之后,这个夜晚成了这两年来最令余宁震惊的夜晚。

  他心不在焉地走进便利店,心不在焉地挑了几盒泡面跟一些明显是卖剩的面包,走到收银台结账。

  “您好,总共是——”

  一开始余宁只是觉得那声音有些熟悉,他下意识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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