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章_穿过骨头抚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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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所学府任教,两家四人自婚前便相识且友好,遂口头约定下代联姻。这是一半玩笑一半真,如果我和张帆互不喜欢,他们自然是不会勉强的,毕竟这是自由恋爱横行的年代。

  事实上,他们的算盘的确如意不了——我和张帆二十多年死活就是不来电。

  我们自小一起长大,吃喝拉撒,上学下学,恶作剧,互相包庇。

  记得小学有次去北海春游,九龙壁下解散,自由活动,我瞅见一个被保姆带出来玩的小乖乖手里拿着个棒棒糖,花里胡哨的糖纸,还没打开。我看得直流口水。那时候棒棒糖都是进口的,只能在友谊商店买得到,我基本上没吃过。

  那小家伙儿看上去四五岁,穿着很神气,一看就附近深墙大院里被带出来放风的,但是不凶,很好欺负的样子。我脑筋一转弯,悄声对张帆讲了计谋。他开始直摇头,后来我说分他一半,他才答应。

  张帆跟那保姆说话,成功地引开了她五秒的注意力,我趁档儿从小家伙手里夺过糖就跑,临走前还对它作了个极其凶狠的警告手势和自认为无比惊悚的鬼脸。

  二十分钟后,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我和张帆高唱着让我们当起双桨,踩着小鸭子脚踏船,共同销赃。你一口,我一口。

  我提起这段不光彩的往事是想说,我跟他真的是太熟了,熟到现在还可以共用一只碗喝茶。对他,我简直一点神秘感都没有,他就像个家里的男性成员,而我是坚决不搞乱伦的。我们没戏。

  好在他对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他毕业后去了上海,每次回来都会被我敲诈请客,理由是他的工资高我好几档。

  我从来都挑平时舍不得花钱的馆子让他出血。他从不拒绝,却也从不掩饰地沮丧他这辈子最不可预见又无力改变的错误就是认识我。

  上次出血是两个月前。

  他趁机替他哥们儿说话,“东子他……其实你该再给他次机会。”沈东宁和他一见如故,盟后二人时常切磋如何整治我。

  “给他多少机会都不如给他自由。同时,我也获得自由。”我改作吟诗咏叹状,“‘我要对世界唱出自由的强音,抨击那宝座上的淫行恶迹’!”

  他对我这套见惯不怪,不恶心也不翻白眼,继续说,“其实东子是个好……”急刹车,因为被我的白眼打断,遂转了个弯儿,“陌陌,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男人?”

  我斜着脑袋,眯眼看了看窗外,记得当时阳光明媚,春风萌动,柳叶生姿,于是我脱口而出一个十分应景的答案,“处男”。

  见他挑眉瞪眼难置信,唯恐自己听错了的样子,我又字正腔圆地重复了一次,“我说,我、要、处、男!”

  全场哗然。

  这下不止他听到了,全馆子都听到了。

  当下我才意识到,我又一次被他成功地作弄了,他就是算准了在音乐间断时惹我大声说出来,特地要我出丑的。

  那之后我一直没理他。

  直到今天。

  我中午起床收到他短信,说为上次赔罪,请我去吃谭家菜,还嘱咐我穿漂亮点。

  我本该有点骨气,直接回复No的,可这是谭家菜啊……我不是没用私房菜讹过他,可谭是私菜里贵的那档,那价格+我的饭量,终是让我狠不下心送他去烧钱啊。

  “你发横财了?”我端坐在张帆对面,喝着二百多一杯的橙汁,同时看菜单检查他预订的是否样样招牌。要道歉,那就得表示出诚意。

  “请客户,”怪不得他今天衣冠楚楚,“多带你一张嘴也不嫌多。”

  我就知道!诚意根本不是对我表示的。我放下菜单没兴致看了,坐死等吃。

  “你待会儿说话斟酌点,别扯我后腿。还有就是……这男的不错,你自己抓住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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